【105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】 |
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05年9月1日(星期四)起至105年9月30日(星 期五)止,請各校確實於105年9月30日(星期五)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 作業,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,於期限內送至本市中心承辦學校臺北 市南港區東新國小教務處(各校如有需要請留影本,請自行影印留存) ,需檢附資料如下: (一)申請表。 (二)戶籍證件影本。 (三)特殊狀況證明書(無則免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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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[註冊組長] 吳函芸在 2016/9/6 下午 06:19:52 從 172.16.2.101 發佈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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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公告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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