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服務對象: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小,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特教學生之學校 特教老師、家長或相關人員。 二、服務內容: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、親師合作、生涯規劃、家庭 衛教、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 之諮詢服務(見附件)。 三、服務地點:臺北市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(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 70號,芳和國中校內)。 四、服務時間:每次諮詢以一個小時為原則,依教授、中心與申請人適合時 間安排。 (一)105年10月3日(一)13:30-16:30。 (二)105年11月7日(一)13:30-16:30。 (三)105年12月5日(一)13:30-16:30。 五、申請方式: (一)諮詢服務將於服務日前一週截止申請,以利後續相關作業,若有需求 者請盡早送出申請表件。 (二)請於本中心網頁下載「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申請單」,由特教組長 或個管老師填寫完畢,依校內流程完成文件相關程序。 (三)申請單以聯絡箱(173)或傳真送至東區特教資源中心,並請電話確認 是否收件。 (四)中心評估是否接案後聯繫學校特教組。 (五)當日出席之教師請惠允公假方式辦理。
|
|